法治护航 筑牢乡村振兴发展根基
来源: 责任编辑: 申蕊 日期: 2019-08-05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安全、稳定、有序的乡村发展环境是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推行的基础。今年以来,市政协紧紧围绕市委“1234”工作思路,立足“司法行政服务乡村振兴”这一课题,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开展系列考察、实地调研等活动,大力推进我市法治乡村建设进程。
“走出去” 把先进理念“学回来”
今年4月下旬,全市“两转一提一抓”活动如火如荼开展之际,市政协副主席吴涛带领考察组,在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地——浙江求取乡村治理的“真经”。在杭州市、绍兴市,考察组一行认真学习当地公共法律服务、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现场体验24小时“法超市”和智慧法务服务终端。
在诸暨市,考察组一行参观了“枫桥经验”陈列馆、“红枫义警”协会、枫源村和栎桥村便民服务中心。干净的乡村小道、窗明几净的农家小院、厚重的人文底蕴、科学的规划、淳朴的民风,给考察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也让考察组学有所获。“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探索建立符合广安实际的自治、法治、德治乡村‘三治融合’机制。”考察组成员纷纷表示。
“摸家底” 实地调研查问题
在学习发达地区先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协于今年5月派出调研组,深入全市各区市县,实地查看乡村司法行政服务保障和基层治理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调研结果显示,我市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水平虽然走在全省前列,但与浙江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司法所工作力量不强,全市182个司法所中,有司法助理员的司法所仅67个,大部分司法所办公面积达不到标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担任法律顾问等工作未纳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事项目录,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基础仍然薄弱,村规民约、公序良俗等德治手段发挥作用还不够明显,部分农民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
献良策 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服务全市中心大局,是政协工作始终不变的价值取向。围绕如何推进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广大政协委员也纷纷建言献策。
先后提出了《关于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大法律援助化解上访积案的建议》等一系列关乎乡村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的提案。
下一步,市政协将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乡村司法行政服务保障情况的通报,持续关注我市乡村法治保障问题,坚持咬定问题不放松,不断筑牢乡村振兴发展根基。(信息来源: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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