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安市检察机关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贯穿系统治理和保护理念,坚持环境治理、资源保护、绿色发展和宜居环境“四个重点”发力,以“公益下乡”模式推动乡村振兴,以“检察蓝”守护乡村“生态绿”。
解难题
打好“三大战役” 切实治理乡村环境问题
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战役。畅通污染问题举报渠道,开展线索摸排,针对企业废气排放、粉尘飞扬、秸秆燃烧等大气污染源开展专项整治。如,岳池县检察院在该县开展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扬尘污染治理中的问题隐患和监管漏洞,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5家。
打好水污染防治战役。针对生活污水管网破损、直排入河等问题,联合住建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监管部门和企业配齐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根据办案走访调查情况,向涉及的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履职整改污染问题。截至目前,共联合17个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2次,向27个单位、乡镇共发出检察建议27份,推动升级改造污水处理站14座,检修疏通污水管网36处,封堵违规排污口16个。
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战役。针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不规范倾倒、堆放问题进行全覆盖摸排,督促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问题。共督促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0个,清理违法堆放各类垃圾43吨。
强监督
践行“多位一体” 模式精准保护生态资源
全面落实“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制度。市县两级检察院主动对接河长制办公室,联合设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前锋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沟通交流并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整治行动的方案》,对5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和13条河流进行无死角、全覆盖巡查;邻水县检察院联合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治理,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垂钓、无警示标牌、无隔离设施等问题,立案监督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督促水务、生态环境部门投入资金186万元,规划建设12公里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网,督促相关乡镇新建完善隔离网、警示标牌等防护设施30余处,保障村民饮水安全。
强化办案监督保护土地资源。严守基本农田红线,加大对改变耕地用途、破坏土地资源生态等违规违法情况监督力度。其中,武胜县检察院发现并督促县自然资源部门关停违法采石场11家并监督行政部门督促企业主对破坏土地复垦复耕1.5万余平方米;邻水县检察院对非法侵占基本农田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督促自然资源部门恢复耕地140余亩。
预防修复并重保护林业资源。如,岳池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林业监管部门开展林业资源公益保护活动,查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盗伐林木等案件,挽回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124.79亩,收缴生态修复费1.6万元。
坚持内外联合,采用联动监督执法、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和保护行动4次,共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7件,增强乡村生态资源的保护质效。
抓关键
聚焦“两个环节” 营造产业绿色发展环境
开展专项行动助推绿色生产。对办案发现的养殖业等生产中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主动开展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并推动党委政府开展专项问题整治行动,保障绿色生产。2019年8月,邻水县检察院针对大洪湖库区内部分鱼塘养殖业主向鱼塘投放鸡粪、使用“通威培藻素”等肥水产品,开展“肥水养鱼”专项检察行动,向乡镇政府、农业农村等行政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推动该县政府出台《大洪湖库区肥水养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整治违规水产养殖问题。
联合督查保障市场规范。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生猪屠宰集散点开展拉网式专项督查,多维度调查生猪来源票据、宰杀流程等是否规范齐全,助力生猪屠宰行业可持续发展。
重实效
集聚“多方力量” 打造美丽乡村宜居环境
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改善。2020年9月,邻水县检察院发现部分行政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工程存在进度缓慢、管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镇政府加大监督力度,按期改造农村户厕2270户,化粪池1618个,污水处理池11个,有力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营造绿色生产生活氛围。扎实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组建专门的公益诉讼法律顾问队,每月定期深入到乡镇村社进行生态保护知识和法律宣传;拍摄公益保护检察微电影,通过租用LED车、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进行流动宣传。办案中通过庭审、违法行为人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绿色理念,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聘请群众作为当地生态保护志愿者,加强生态文明与绿色乡村的宣传,引导村民树立环保意识,自觉参与乡村生态振兴。截至目前,共联合开展生态公益保护巡讲座谈58次,发放公益保护宣传资料3000余份。(龚佩宇 贺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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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安市检察机关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贯穿系统治理和保护理念,坚持环境治理、资源保护、绿色发展和宜居环境“四个重点”发力,以“公益下乡”模式推动乡村振兴,以“检察蓝”守护乡村“生态绿”。
解难题
打好“三大战役” 切实治理乡村环境问题
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战役。畅通污染问题举报渠道,开展线索摸排,针对企业废气排放、粉尘飞扬、秸秆燃烧等大气污染源开展专项整治。如,岳池县检察院在该县开展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扬尘污染治理中的问题隐患和监管漏洞,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5家。
打好水污染防治战役。针对生活污水管网破损、直排入河等问题,联合住建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监管部门和企业配齐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根据办案走访调查情况,向涉及的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履职整改污染问题。截至目前,共联合17个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2次,向27个单位、乡镇共发出检察建议27份,推动升级改造污水处理站14座,检修疏通污水管网36处,封堵违规排污口16个。
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战役。针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不规范倾倒、堆放问题进行全覆盖摸排,督促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问题。共督促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0个,清理违法堆放各类垃圾43吨。
强监督
践行“多位一体” 模式精准保护生态资源
全面落实“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制度。市县两级检察院主动对接河长制办公室,联合设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前锋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沟通交流并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整治行动的方案》,对5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和13条河流进行无死角、全覆盖巡查;邻水县检察院联合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治理,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垂钓、无警示标牌、无隔离设施等问题,立案监督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督促水务、生态环境部门投入资金186万元,规划建设12公里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网,督促相关乡镇新建完善隔离网、警示标牌等防护设施30余处,保障村民饮水安全。
强化办案监督保护土地资源。严守基本农田红线,加大对改变耕地用途、破坏土地资源生态等违规违法情况监督力度。其中,武胜县检察院发现并督促县自然资源部门关停违法采石场11家并监督行政部门督促企业主对破坏土地复垦复耕1.5万余平方米;邻水县检察院对非法侵占基本农田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督促自然资源部门恢复耕地140余亩。
预防修复并重保护林业资源。如,岳池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林业监管部门开展林业资源公益保护活动,查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盗伐林木等案件,挽回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124.79亩,收缴生态修复费1.6万元。
坚持内外联合,采用联动监督执法、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和保护行动4次,共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7件,增强乡村生态资源的保护质效。
抓关键
聚焦“两个环节” 营造产业绿色发展环境
开展专项行动助推绿色生产。对办案发现的养殖业等生产中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主动开展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并推动党委政府开展专项问题整治行动,保障绿色生产。2019年8月,邻水县检察院针对大洪湖库区内部分鱼塘养殖业主向鱼塘投放鸡粪、使用“通威培藻素”等肥水产品,开展“肥水养鱼”专项检察行动,向乡镇政府、农业农村等行政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推动该县政府出台《大洪湖库区肥水养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整治违规水产养殖问题。
联合督查保障市场规范。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生猪屠宰集散点开展拉网式专项督查,多维度调查生猪来源票据、宰杀流程等是否规范齐全,助力生猪屠宰行业可持续发展。
重实效
集聚“多方力量” 打造美丽乡村宜居环境
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改善。2020年9月,邻水县检察院发现部分行政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工程存在进度缓慢、管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镇政府加大监督力度,按期改造农村户厕2270户,化粪池1618个,污水处理池11个,有力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营造绿色生产生活氛围。扎实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组建专门的公益诉讼法律顾问队,每月定期深入到乡镇村社进行生态保护知识和法律宣传;拍摄公益保护检察微电影,通过租用LED车、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进行流动宣传。办案中通过庭审、违法行为人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绿色理念,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聘请群众作为当地生态保护志愿者,加强生态文明与绿色乡村的宣传,引导村民树立环保意识,自觉参与乡村生态振兴。截至目前,共联合开展生态公益保护巡讲座谈58次,发放公益保护宣传资料3000余份。(龚佩宇 贺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