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前锋区人民检察院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立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注重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切实提升司法温度。
贯彻宽严相济,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前锋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始终坚持把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体现在每一次检察办案活动中,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6月底以来,共计受理4件当事人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通过围绕基本案情、社会危害性、羁押期限及是否认罪认罚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对3人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得到了被建议机关采纳,做到了严格依法办案和全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强化司法协作,构建新型检律合作关系。近日,前锋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检律关系良性互动的意见》。《意见》通过保障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依法调查取证以及控告、申诉、举报等合法权益,建立了检律信息互通等常态化机制,进一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心实意认罪认罚。《意见》明确提出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有效化解涉检纠纷,前锋区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的协作配合,形成检察调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互促互进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努力化解检察环节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涉检信访案件,目前,已对达成和解的4件轻微刑事案件做不起诉处理。
强化监督职能,制发检察建议保障公共安全。近期,前锋区检察院办理了3起涉枪涉爆案件,例如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未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他人超载运输炸药5280克和雷管56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前锋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要求加大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流向等重要环节监控力度,落实对爆炸物品的全流程视频监控,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检查。在类案办理中,前锋区检察院将加大监督力度,防范公安风险发生。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是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队伍进一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前锋区检察院坚持立足检察业务,将学习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行动,在办案中不断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和谐。(梁渠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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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前锋区人民检察院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立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注重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切实提升司法温度。
贯彻宽严相济,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前锋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始终坚持把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体现在每一次检察办案活动中,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6月底以来,共计受理4件当事人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通过围绕基本案情、社会危害性、羁押期限及是否认罪认罚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对3人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得到了被建议机关采纳,做到了严格依法办案和全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强化司法协作,构建新型检律合作关系。近日,前锋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检律关系良性互动的意见》。《意见》通过保障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依法调查取证以及控告、申诉、举报等合法权益,建立了检律信息互通等常态化机制,进一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心实意认罪认罚。《意见》明确提出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有效化解涉检纠纷,前锋区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的协作配合,形成检察调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互促互进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努力化解检察环节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涉检信访案件,目前,已对达成和解的4件轻微刑事案件做不起诉处理。
强化监督职能,制发检察建议保障公共安全。近期,前锋区检察院办理了3起涉枪涉爆案件,例如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未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他人超载运输炸药5280克和雷管56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前锋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要求加大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流向等重要环节监控力度,落实对爆炸物品的全流程视频监控,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检查。在类案办理中,前锋区检察院将加大监督力度,防范公安风险发生。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是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队伍进一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前锋区检察院坚持立足检察业务,将学习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行动,在办案中不断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和谐。(梁渠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