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出台《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表扬奖励办法》
[ 责任编辑: 邓 岚 丨 日期: 2020-10-27 ] 来源:天下广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政策规定,日前,我市结合实际,出台了《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表扬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以下简称“市长奖”)表扬奖励,推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巩固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成果,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培育后备科技创新人才。

  《办法》明确,“市长奖”每两年举行一届,每届逢单年举行,表扬奖励对象为我市获得全国或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和青少年创意编程及智能设计大赛)等次奖的优秀学生项目及其优秀辅导教师,表扬对象为我市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优秀组织单位(包括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优秀组织个人(包括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办法》指出,市政府对获得全国或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全国或全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提高组)活动、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及智能设计大赛等次奖的优秀学生项目,每个参赛青少年学生予以通报表扬,各颁发荣誉证书一本,并予以奖励。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10000元、9000元、8000元,获得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8000元、5000元、2000元;获得全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提高组)活动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获得全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提高组)活动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获得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及智能设计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此外,市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优秀辅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也将进行表扬或表扬奖励。(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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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出台《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表扬奖励办法》
[ 责任编辑:邓 岚 丨 日期: 2020-10-27 ]
来源:天下广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政策规定,日前,我市结合实际,出台了《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表扬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以下简称“市长奖”)表扬奖励,推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巩固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成果,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培育后备科技创新人才。

  《办法》明确,“市长奖”每两年举行一届,每届逢单年举行,表扬奖励对象为我市获得全国或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和青少年创意编程及智能设计大赛)等次奖的优秀学生项目及其优秀辅导教师,表扬对象为我市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优秀组织单位(包括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优秀组织个人(包括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办法》指出,市政府对获得全国或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全国或全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提高组)活动、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及智能设计大赛等次奖的优秀学生项目,每个参赛青少年学生予以通报表扬,各颁发荣誉证书一本,并予以奖励。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10000元、9000元、8000元,获得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8000元、5000元、2000元;获得全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提高组)活动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获得全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提高组)活动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获得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及智能设计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此外,市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优秀辅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也将进行表扬或表扬奖励。(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