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志愿服务工作,不断规范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学习雷锋、崇德向善的道德风尚,带动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整体提升,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2013年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惠州市2013年志愿服务工作意见》:
总体思路——把握“志愿服务是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抓手”定位
我市今年志愿服务工作总体思路为:
一个定位:即志愿服务是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抓手,是大规模道德实践活动,是引导人们在做好事过程中长好心、当好人。
一个理念:广泛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叫响“做志愿者、积德行善”。
一个品牌:扎实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两个重点:一是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和大型活动等重要时段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在车站、主要交通路口和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支队伍:组建壮大各级党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各级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各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各类社会志愿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三个转变:参与人员由青年人为主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活动时间由阶段性为主向经常性转变,管理方式由松散型为主向规范化转变。
四个机制:形成各级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纳入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测评的考核推动机制,社区登记注册、组织培训、对接需求的管理运行机制,活动记录、星级认定、评选先进的表彰激励机制。
工作内容——扎实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一)扎实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扎实推进“学习雷锋、奉献爱心”志愿帮扶活动,重点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几个重点群体志愿服务活动。
1、深化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站,采取“一帮一”(即一名志愿者帮扶一名空巢老人和一支志愿队伍帮扶一个社区)、“两老一少”(两名老年志愿者和一名青年志愿者同时帮扶一名空巢老人)、“以老助老”(低龄老年志愿者帮扶高龄空巢老人)等定向结对帮扶方式,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保洁、探访、帮扶、娱乐、护理等方面的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为空巢老人排忧解难。
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2、深化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围绕以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爱心捐赠等方面内容,推进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心理健康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学校、乡镇共青团、志愿者、少先队组织开展“团队监护”活动。对双亲在外及家庭困难的留守子女组织志愿者进行“一对一”监护,通过定期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学生父母联系,将学生的基本情况告诉父母,交换意见,让这些处于少年时期的留守儿童,得到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特殊关心和爱护,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妇联、市教育局、各县(区)
3、深化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志愿服务。以关怀、素质提升为重点,推进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志愿服务。开展提高异地务工人员就业能力志愿服务,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保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志愿服务,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文化娱乐活动,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义诊和心理疏导。开展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志愿服务,组织广大基层青年志愿者与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关爱和结对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建立联系督导、信息网络公布平台,力求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妇联、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各县(区)
4、深化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与残疾人结成对子,以“一帮一”、“多帮一”帮扶关系的形式,广泛开展家政服务、康复医疗、教育培训、法律维权、文体娱乐、心理咨询、种养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建立社区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数据库,以分片分组结对形式,组织志愿者开展“每周奉献一小时”爱心接力系列活动,深入社区、农村探访慰问弱势群体,发放志愿服务联系卡,建立长期结对探访服务的关系,帮助和鼓励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真切感受到人间的真情和社会的温暖。
责任单位:市残联、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二)扎实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在各行各业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主题活动,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维护社会秩序、引领文明交通及文化建设志愿服务,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推动文明的社会风尚、良好的社会秩序以及优质的社会服务的形成。
1、开展践行文明礼仪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志愿服务,大力传播文明理念,倡导互助精神,劝导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在各行各业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延伸服务。
责任单位:市文明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
2、开展维护社会秩序志愿服务。在广场、赛场、车站、码头、医院、旅游景点等重要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秩序维护志愿服务,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要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通过设立志愿交通监督岗、文明交通引导员等办法,引导人们文明出行,创造井然有序的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环卫局、市旅游局、市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窗口行业单位、各县(区)
3、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结合“爱国歌曲大家唱”、“三下乡”、“四进社区”和“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社区文化志愿服务,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义务参与基层文化精神和群众文化活动;结合“全民阅读”、“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组织志愿者通过讲座、沙龙等方式推介优秀图书、传播先进文化;积极推动有关部门组建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提供人才保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国文办、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各县(区)
4、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利用惠州市文明网和今日惠州网、惠州新闻网、惠州政府门户网等重点新闻网站及各县(区)相关网站的博客、论坛等互动阵地开展网络文明志愿服务行动。各级文明单位要大力加强惠州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生力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局(市文明办)、惠州报业传媒集团、各级文明单位、各县(区)
(三)扎实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围绕建设“美丽惠州”主题,大力普及低碳生活理念,开展环保知识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植树种绿、清洁环境、文明节俭等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营造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环境,培育崇尚自然、善待环境的理念。
1、开展普及环保知识志愿服务。利用“节能宣传周”、“环境宣传周”、“世界节水日”、“地球日”等时机,组织广大志愿者深入单位、学校和社区等公共场所,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普及低碳生活理念和环境保护知识,鼓励垃圾分类,开展“绿色出行、从我做起”活动,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水务局、市直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环卫局、市经信局、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广电传媒集团,各县(区)
2、开展植树造林志愿服务。在每年3月12日植树节前后,广泛组织广大志愿者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大行动,组织动员人们参加植树造林、认养树木、巡逻护林,参与公园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开展养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各类志愿者团队就近就便认养现有树木草地,开展爱绿护绿志愿服务,纠正损害树木、破坏绿化的不文明行为。
责任单位:市绿委办、市林业局、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3、开展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保护东江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广大志愿者,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城市及郊区的水浮莲清除、城市垃圾清理、绿地抚育管护等志愿服务活动。加大环保宣传工作,组建文明劝导志愿者,纠正损害树木、攀花折枝、踩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组织志愿者深入江河湖海、森林湿地、景区站点和重要水源地周边,参与清洁美化的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环卫局、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工作要求——健全机制加强宣传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市文明委的统一部署和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二)健全机制,壮大队伍。把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供志愿服务活动正常开展所需的经费,为注册志愿者参加重大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人身保险。不断完善惠州市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活动开展、项目申报、星级评定、评先表彰等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广电传媒集团要开设志愿服务专题专栏,报道志愿服务活动和典型事迹,刊登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各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要加大志愿服务典型的发现和培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宣传志愿服务典型,传递社会正能量。(惠州文明办主任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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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志愿服务工作,不断规范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学习雷锋、崇德向善的道德风尚,带动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整体提升,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2013年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惠州市2013年志愿服务工作意见》:
总体思路——把握“志愿服务是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抓手”定位
我市今年志愿服务工作总体思路为:
一个定位:即志愿服务是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抓手,是大规模道德实践活动,是引导人们在做好事过程中长好心、当好人。
一个理念:广泛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叫响“做志愿者、积德行善”。
一个品牌:扎实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两个重点:一是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和大型活动等重要时段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在车站、主要交通路口和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支队伍:组建壮大各级党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各级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各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各类社会志愿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三个转变:参与人员由青年人为主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活动时间由阶段性为主向经常性转变,管理方式由松散型为主向规范化转变。
四个机制:形成各级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纳入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测评的考核推动机制,社区登记注册、组织培训、对接需求的管理运行机制,活动记录、星级认定、评选先进的表彰激励机制。
工作内容——扎实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一)扎实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扎实推进“学习雷锋、奉献爱心”志愿帮扶活动,重点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几个重点群体志愿服务活动。
1、深化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站,采取“一帮一”(即一名志愿者帮扶一名空巢老人和一支志愿队伍帮扶一个社区)、“两老一少”(两名老年志愿者和一名青年志愿者同时帮扶一名空巢老人)、“以老助老”(低龄老年志愿者帮扶高龄空巢老人)等定向结对帮扶方式,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保洁、探访、帮扶、娱乐、护理等方面的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为空巢老人排忧解难。
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2、深化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围绕以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爱心捐赠等方面内容,推进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心理健康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学校、乡镇共青团、志愿者、少先队组织开展“团队监护”活动。对双亲在外及家庭困难的留守子女组织志愿者进行“一对一”监护,通过定期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学生父母联系,将学生的基本情况告诉父母,交换意见,让这些处于少年时期的留守儿童,得到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特殊关心和爱护,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妇联、市教育局、各县(区)
3、深化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志愿服务。以关怀、素质提升为重点,推进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志愿服务。开展提高异地务工人员就业能力志愿服务,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保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志愿服务,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文化娱乐活动,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义诊和心理疏导。开展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志愿服务,组织广大基层青年志愿者与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关爱和结对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建立联系督导、信息网络公布平台,力求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妇联、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各县(区)
4、深化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与残疾人结成对子,以“一帮一”、“多帮一”帮扶关系的形式,广泛开展家政服务、康复医疗、教育培训、法律维权、文体娱乐、心理咨询、种养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建立社区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数据库,以分片分组结对形式,组织志愿者开展“每周奉献一小时”爱心接力系列活动,深入社区、农村探访慰问弱势群体,发放志愿服务联系卡,建立长期结对探访服务的关系,帮助和鼓励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真切感受到人间的真情和社会的温暖。
责任单位:市残联、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二)扎实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在各行各业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主题活动,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维护社会秩序、引领文明交通及文化建设志愿服务,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推动文明的社会风尚、良好的社会秩序以及优质的社会服务的形成。
1、开展践行文明礼仪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志愿服务,大力传播文明理念,倡导互助精神,劝导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在各行各业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延伸服务。
责任单位:市文明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
2、开展维护社会秩序志愿服务。在广场、赛场、车站、码头、医院、旅游景点等重要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秩序维护志愿服务,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要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通过设立志愿交通监督岗、文明交通引导员等办法,引导人们文明出行,创造井然有序的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环卫局、市旅游局、市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窗口行业单位、各县(区)
3、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结合“爱国歌曲大家唱”、“三下乡”、“四进社区”和“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社区文化志愿服务,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义务参与基层文化精神和群众文化活动;结合“全民阅读”、“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组织志愿者通过讲座、沙龙等方式推介优秀图书、传播先进文化;积极推动有关部门组建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提供人才保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国文办、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各县(区)
4、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利用惠州市文明网和今日惠州网、惠州新闻网、惠州政府门户网等重点新闻网站及各县(区)相关网站的博客、论坛等互动阵地开展网络文明志愿服务行动。各级文明单位要大力加强惠州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生力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局(市文明办)、惠州报业传媒集团、各级文明单位、各县(区)
(三)扎实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围绕建设“美丽惠州”主题,大力普及低碳生活理念,开展环保知识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植树种绿、清洁环境、文明节俭等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营造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环境,培育崇尚自然、善待环境的理念。
1、开展普及环保知识志愿服务。利用“节能宣传周”、“环境宣传周”、“世界节水日”、“地球日”等时机,组织广大志愿者深入单位、学校和社区等公共场所,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普及低碳生活理念和环境保护知识,鼓励垃圾分类,开展“绿色出行、从我做起”活动,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水务局、市直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环卫局、市经信局、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广电传媒集团,各县(区)
2、开展植树造林志愿服务。在每年3月12日植树节前后,广泛组织广大志愿者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大行动,组织动员人们参加植树造林、认养树木、巡逻护林,参与公园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开展养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各类志愿者团队就近就便认养现有树木草地,开展爱绿护绿志愿服务,纠正损害树木、破坏绿化的不文明行为。
责任单位:市绿委办、市林业局、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3、开展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保护东江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广大志愿者,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城市及郊区的水浮莲清除、城市垃圾清理、绿地抚育管护等志愿服务活动。加大环保宣传工作,组建文明劝导志愿者,纠正损害树木、攀花折枝、踩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组织志愿者深入江河湖海、森林湿地、景区站点和重要水源地周边,参与清洁美化的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环卫局、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工作要求——健全机制加强宣传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市文明委的统一部署和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二)健全机制,壮大队伍。把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供志愿服务活动正常开展所需的经费,为注册志愿者参加重大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人身保险。不断完善惠州市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活动开展、项目申报、星级评定、评先表彰等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广电传媒集团要开设志愿服务专题专栏,报道志愿服务活动和典型事迹,刊登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各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要加大志愿服务典型的发现和培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宣传志愿服务典型,传递社会正能量。(惠州文明办主任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