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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池县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十条措施

    来源: 岳池翔凤网       责任编辑: 陈琦琦       日期: 2020-03-0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关爱激励卫生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改善工作条件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改造和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使收治病人的医疗卫生机构满足传染病诊疗的防控要求。要重点改造医生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营造有利于医务人员工作的良好环境。防护用品调配要向临床一线倾斜。要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后勤服务,保障医务人员充足的睡眠和饮食。 

      二、创造安全执业环境 

      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43号)明确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加大警力投入,完善问责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工作中各类伤医、袭医、医闹行为,确保医务人员安全。严禁任何人毁坏医疗卫生防护用品、殴打伤害或侮辱恐吓医疗卫生人员。对发现有歧视孤立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行为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维护身心健康 

      合理安排医务人员作息时间。在不影响正常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一线医护人员工作力量,实行轮班轮岗,保证一线医护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强制休息;疫情结束后,对在县定点诊治医院、县疾控中心等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人员,可安排不超过15 天的休假,休假时间不计入年休假天数;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4/10限度减少院内感染。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体检项目;加强医务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预和心理健康评估,减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 

      四、落实待遇 

      (一)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和《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有关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医务人员的 临时性工作补助。单位要按照规定落实一线医务人员加(值) 班费、误餐补助费。其中,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援湖北医疗队队 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 

      (二)核增绩效总量。对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并指导有关单位搞好内部分配,向加班加点,特别是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 

      (三)开展工伤认定。落实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 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 11号),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好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四)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国办发[2015]1号),待省市出台卫生防疫津贴新标准后,立即组织落实,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人员的防疫津贴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五、落实职称评审倾斜政策 

      在新冠肺炎疫情I级响应期间,对选派赴湖北省以及直接参与新冠肺炎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间视为对口支援服务基层时间,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免进修学习。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医疗救治、防疫工作、科研创新业绩突出或做出特殊贡献,获得记大功以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市(厅)以上党政机关表彰表扬的,视为达到晋升上一级高级职业工作业绩(专业必备业绩)要求。对直接参与防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时实行加分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审通过、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六、注重考察识别 

      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在选拔(比选)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时,优先选拔、录(聘)用。大胆提拔重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优秀的干部。把防控一线作为淬炼干部、检验干部、识别干部、选拔干部的重要阵地,坚持选拔使用和职级职数向一线倾斜,对在防控一线经受住严峻考验、作出重要贡献、得到群众公认的干部,要及时提极使用。庄重在改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 

      七、加大奖励力度 

      要树立奖优鲜明导向,加大考核奖励倾斜力度。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评定,要将防控一线的表现作为重要依据。对参加一线防控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单列核定2020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秀比例可适当提高。对在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可及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及时开展奖励,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奖励比例可适当放寬。对于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获奖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可以追加其他物质奖励,所需经费按规定渠道解决。 

      八、子女教育保障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 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入园入学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在省指挥部公布的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的子女,在接受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期间可享一次按意愿选择学校(幼儿园)的机会和高考服务指导。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由县卫生健康局在疫情结束后据实汇总,经县政府审定并公示后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优先安排入学;意愿就读普通高中的,参加广安市中考,达到同批次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后,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核实并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录取到学生及家长意愿的学校;意愿就读县内中职学校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直接录取;参加普通高考的,由县教育考试中心按“一对一”提供志愿指 导和招录服务。 

      九、关爱老年亲属 

      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家中无人照料的老年亲属作为重点关爱服务对象,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收集名单,按照居住地址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建立“一对一”服务台账,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定期了解其健康状况,特别是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或行动不便、高龄的老年人,要帮助做好健康管理。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或志愿者送药上门,陪同就医;需要住院服务的,应当予以全力保障,并安排陪护人员;对于家中无人照料的老年亲属提供临时托养服务,安排好老年人的住宿、饮食及护理。 

      十、倡树先进典型 

      及时发现、深入挖掘在防控一线的典型人物、事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大力宣传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成效和进展,宣传一线医务人员、防疫人员的先进事迹,讲述抗击疫情的感人故事,切实增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荣誉感,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及时表彰奖励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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