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是全国文明城市,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根据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关注新市民·培育新风尚”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时间
名称:“关注新市民·培育新风尚”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
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暂定)
二、项目限价
项目总费用控制在12万元以内。
三、服务内容
根据广安市文明办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考核要求和工作实际,做好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集中开展主题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围绕迎接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等中省市重大安排部署和重要节日节点,根据市文明办工作安排,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暂定)在全市范围内依托文明实践阵地每月集中开展不少于2次主题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文明办审查备案。
(二)做好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管理。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和《广安市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各类志愿者的招募、队伍的组建、人员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奖励、意外伤害等保险购买、交通补贴、误餐补助发放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发挥好项目运营成效。确保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运行实效,做好活动项目发布、资料收集(图片、文字、视频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并配合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服务氛围。
四、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在全市范围内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二)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方案(含服务内容和报价,每项服务内容报单价后汇总);
(三)同类案例证明材料;
(四)参选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参选单位提交的材料需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请各参选单位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广安市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科。
联系人:程捷 联系电话:0826-2335230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市委办公楼621办公室
邮政编码:638000
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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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是全国文明城市,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根据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关注新市民·培育新风尚”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时间
名称:“关注新市民·培育新风尚”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
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暂定)
二、项目限价
项目总费用控制在12万元以内。
三、服务内容
根据广安市文明办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考核要求和工作实际,做好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集中开展主题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围绕迎接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等中省市重大安排部署和重要节日节点,根据市文明办工作安排,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暂定)在全市范围内依托文明实践阵地每月集中开展不少于2次主题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文明办审查备案。
(二)做好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管理。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和《广安市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各类志愿者的招募、队伍的组建、人员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奖励、意外伤害等保险购买、交通补贴、误餐补助发放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发挥好项目运营成效。确保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运行实效,做好活动项目发布、资料收集(图片、文字、视频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并配合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服务氛围。
四、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在全市范围内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二)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方案(含服务内容和报价,每项服务内容报单价后汇总);
(三)同类案例证明材料;
(四)参选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参选单位提交的材料需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请各参选单位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广安市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科。
联系人:程捷 联系电话:0826-2335230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市委办公楼621办公室
邮政编码:638000
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