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来源:广安日报 责任编辑:陈琦琦 日期:2020-04-16
广安市全体人民:
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2款和《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2款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为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有序应对意外作业事故发生,现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1、2020年4月—2021年3月,根据可能出现的干旱、冰雹、雾霾等天气及森林火险,随时在全市范围内的各作业点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2、我市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主要使用WR-98型火箭增雨防雹弹,弹药属燃烧型,非爆炸型。
3、如遇落地后没有燃烧的火箭弹或残骸,为避免人员意外伤亡,请广大人民群众发现后,不要接近和擅自捡来玩耍,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本地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广安区、前锋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2341055,武胜县6211264,岳池县5221332,邻水县3222219,华蓥市4839411。
4、如发现人员意外伤亡,应尽快报告本市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和当地人民政府,同时立即把受伤人员送到附近医院抢救。
5、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围观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严禁进入作业警戒区以内。
6、请广大人民群众看到此公告后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广安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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