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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小平研究中心关于2015年公开遴选事业人员的公告

    来源:广安文明网      责任编辑:蒋珂      日期:2017年07月24日

      因工作需要,邓小平研究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事业人员,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综合科事业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广安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含乡镇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文字写作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思政、历史等文科类优先;

      4.年龄40周岁以下;

      5.具有三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7.工作经历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1月9日-2015年12月8日(工作时间内)

      3.报名要求、资格审查程序:报名者如实填写《邓小平研究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前锋区报考人员需经前锋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③学历学位证、荣誉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资格审查地址:广安市劳动街45号邓小平研究中心综合科(希望小学对面,电话:2345629、13568383773)。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1月30日到邓小平研究中心综合科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调减遴选名额。

      2.计分办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四)公示

      本次遴选相关信息均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安市文明网进行公示。

      (五)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确定为邓小平研究中心顶岗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邓小平研究中心公开遴选事业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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